远程销售合同


远程销售合同


1. 双方

本合同在下述各方之间根据下述条件签署。


“买方”;(以下称为“买方”)


姓名:

地址:


“卖方”;(以下称为“卖方”)


姓名:

地址:


买方接受本合同,即表明在确认所订购商品的情况下,买方有义务支付订单费用及可能的附加费用(如运费、税费等),并声明已就此进行了通知。


2. 定义

在本合同的实施和解释中,以下术语及其相应说明如下:

• 部长:海关与贸易部长,

• 部:海关与贸易部,

• 法律:第6502号《消费者保护法》,

• 条例:远程合同条例(OG:2014年11月27日/29188),

• 服务:以报酬或利益为代价所进行或承诺进行的与除商品供应外的所有消费者交易相关的行为,

• 卖方:在其商业或职业活动中向消费者提供或以其名义或账户进行的公司,

• 买方:以非商业目的获取、使用或受益于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 网站:卖方的互联网网站,

• 客户:通过卖方的互联网网站申请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 双方:卖方和买方,

• 合同:卖方和买方之间签署的本合同,

• 商品:交易对象的动产、为电子环境准备的软件、声音、图像及类似无形资产。


3. 合同的主题

本合同是关于买方通过卖方的互联网网站进行电子订单的,涉及所订购产品的特性及销售价格的销售和交付,依据第6502号《消费者保护法》和远程合同条例的规定,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网站上列示和公布的价格为销售价格。在发布的价格和承诺被更新或更改之前,均有效。以特定时间发布的价格在指定期限内有效。


4. 卖方信息

• 公司名称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5. 买方信息

• 收货人

• 送货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用户名


6. 下单人信息

• 姓名/姓氏/公司名称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用户名


7. 合同标的产品/产品信息

1. 产品/服务的基本特征(类型、数量、品牌/型号、颜色、号码)已在卖方的互联网网站上发布。如果卖方进行了促销活动,则在促销期间可以访问相关产品的基本特征。促销期限有效。

2. 网站上公布的价格为销售价格。发布的价格和承诺在更新之前有效。特定时间内的发布价格在规定时间内有效。

3. 合同标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在下方注明,包括所有税费:


• 产品描述

• 数量

• 单价

• 小计(含增值税)

• 运费

• 总支付额

• 支付方式和计划

• 送货地址

• 收货人

• 发票地址

• 订单日期

• 送货日期

• 送货方式


4. 产品的运费由买方承担。


8. 发票信息

• 姓名/姓氏/公司名称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用户名

• 发票交付:发票将与订单一起交付至发票地址。


9. 一般条款


9.1. 买方承认已阅读卖方互联网网站上有关产品的基本特征、销售价格、支付方式和交付信息的预告,并表示已获得相关信息并在电子环境中给予必要的授权。买方承认已准确、完整地收到了卖方在合同建立之前提供给他的地址、订购产品的基本特征、产品价格、支付和交付信息。


9.2. 合同标的每个产品将在买方住址根据卖方互联网网站上的预告中注明的期限内交付,但不超过30天。如果在此期间无法交付产品,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9.3. 卖方承诺将按订单中列明的属性,赠予保证书、使用手册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完整无缺地交付合同标的产品。此外,卖方应为提高服务质量而给予必要的关注,并提供所有所需的信息和文件。


9.4. 卖方在获得买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无法提供产品的情况下提供等同质量和价格的产品。


9.5. 在无法提供订单产品的情况下,卖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在14天内退还产品款项给买方。


9.6. 买方承认本合同将在收到产品时以电子方式确认,并且如果产品费用因任何原因未支付或在银行记录中被取消,卖方的交付义务将终止。


9.7. 产品交付后,如果因买方的信用卡被滥用而未支付产品费用,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将在未支付给卖方之前,买方应在3天内将该费用退还给卖方。


9.8. 卖方将在交付过程中出现延误或障碍时通知买方,买方可以要求更换产品或延长交付时间。如果买方取消订单,已支付的金额将在14天内退还。


9.9. 买方可以使用卖方的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电话等)进行通知。


9.10. 买方在交付前应检查商品。如果商品受损或包装破损,则该商品不应被接受。


9.11. 如果买方与信用卡持有人是不同的人,可能会要求信用卡持有人的身份证明和信用卡对账单。


9.12. 买方承认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准确的,并应立即赔偿因错误信息而对卖方造成的损失。


10. 解除权

买方可以在合同成立之日起14(十四)天内,随时无理由或惩罚性条款的情况下行使解除权。


要行使解除权,买方仅需向卖方发送解除通知。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例如,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在解除权使用通知中,应注明买方的姓名、订单编号、送货地址、电话号码、发票信息等联系方式。


解除权的例外:

以下产品和服务不适用解除权:

• 买方个人定制的产品,或包装已打开且因卫生原因无法再次销售的产品(例如,内衣、化妆品、软件产品等)。

• 自交付日期起,已使用和损坏的订购产品。


使用解除权时,发票应随产品一并退还,且买方应将产品连同原包装及所有附件退还给卖方。运费由买方承担。


11. 产品更换和退货

如果买方在不行使解除权的情况下想要退货,可以向卖方提出更换或退货请求。如果卖方接受请求,将进行产品更换或退货。


退回的产品必须以原包装、未使用且未损坏的状态返回。产品必须未使用,否则不予退货。


12. 产品责任

卖方对其销售的产品及其供应商和制造商负责,确保提供完整和准确的使用说明、保修证书和质量证明。


13. 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

买方的个人信息仅用于卖方履行订单和支付过程。此信息不会与第三方共享,仅在法律要求下与正式机构共享。


14. 知识产权

卖方互联网网站上的所有内容,包括图形、文字、标识和商标等所有知识产权均归卖方所有。买方在未获得卖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这些内容。


15. 争议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根据土耳其法律适用,伊斯坦布尔(查雅兰)法院和执行单位有管辖权。


16. 生效

本合同在买方在互联网订购确认并支付订购款项后生效。买方通过同意本合同视为接受合同条款。


17. 其他条款

• 卖方有责任提供履行订单所需的所有信息和文件。

•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其义务,则可采取向买方退还产品款项等补救措施。

• 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交付延误,则交付时间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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